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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供给侧改革迈出关键步伐 电价降价空间达55.6亿元

2016年03月31日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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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将有利于强化电网企业自我约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电网企业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通过竞争提高电力市场运行效率,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总量平衡、结构优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价格司司长施子海3月29日表示,国家发改委日前已批复了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电网企业2016年至2018年监管周期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55.6亿元。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历经“破冰”“起步”和“扩围”之后,我国输配电价改革有望在2017年实现全覆盖。据介绍,随着第一批输配电改革试点成果的落地,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保障电网完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

打破双重垄断

作为全国输配电价改革的“破冰”之地,深圳率先于2015年1月1日启动了新的电价机制,长期以来的电网垄断格局开始打破。在此后的1年多时间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经历数次扩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今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到12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加上此前的5个试点电网,该项改革已占据全国电网的半壁江山。

据悉,电力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推进市场化,而输配电价改革正是“管住中间”的关键改革措施。施子海表示,输配电价改革的目的,就是转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打破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说,电价以前的监管方式主要是政府核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这种管理办法;输配电价改革启动后,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重要的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垄断这些环节上,而电网正是典型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简单地说,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规范的‘过网费’。”施子海说。

终端用户得实惠

“作为全国首批五个试点省区之一,云南输配电价经国家发改委核定已从3月15日开始正式实行。”云南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介绍,试点期间,云南电网输配电的整体价格水平与2014年电网企业的购销成本相比核减了30.36亿元,核减比例达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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